侵权行为

指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是民法上损害赔偿责任与刑法上犯罪成立基础的法律概念。

侵权行为

概述

侵权行为(不法行爲,tort)是指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权利或利益而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民法第750条规定"因故意或过失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者,负有赔偿该损害的责任",从而确立了在无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亦可认定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原则。与刑法上的犯罪不同,侵权行为并非以国家的刑罚权为目的,而是以填补被害人的损害为目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可以相互独立地成立。

主要内容

侵权行为的成立要件

在民法上,侵权行为成立需要大致满足五项要件。第一,加害人须具有故意或过失。过失是指普通人未尽到所要求的注意义务的状态,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程度为标准。第二,行为须具有违法性,判例的立场是,权利侵害即推定其违法性。

第三,行为与损害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第四,须以损害的发生为前提。损害不仅包括财产上的损害,还包括针对精神痛苦的精神损害赔偿(慰抚金)。第五,加害人须具有责任能力(民法第753条至第755条),未成年人或心神丧失者原则上免除责任,但对无责任能力者的监督义务人可能产生另行责任。

与合同责任的区分

侵权责任与合同上的债务不履行责任相区分。债务不履行以特定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为前提,而侵权行为对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亦可成立。不过,当同一行为同时构成两种责任时,便会产生请求权竞合问题,判例认为被害人可以选择对其有利的请求权。

特殊侵权行为

民法除一般原则外,还规定了特别的责任类型。使用者责任(第756条)是指对于被用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所加损害,由使用者承担赔偿责任,使用者仅在尽到相当注意时才可免责。工作物责任(第758条)、动物占有人责任(第759条)、产品责任(产品责任法)等也属典型。此外,在共同侵权行为(第760条)中,数人共同造成的损害,由数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范围与消灭时效

损害赔偿除通常损害外,还包括特别损害,但特别损害仅以加害人知悉或可得而知该情形时为限(民法第763条、第393条)。因侵权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消灭时效,原则上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知悉损害及加害人之日起3年,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10年(民法第766条)。但对于侵害生命、身体的情形,延长时效期间的特别规定一直有所讨论。

与刑事责任的关系

侵权行为中符合刑法所定构成要件的行为即成为犯罪,属于刑事处罚对象。例如,暴行既可能是民法上的侵权行为,也可能构成刑法上的暴行罪。即便在刑事审判中被宣判无罪,民事上的损害赔偿责任也未必当然免除,因为证明责任的程度不同(刑事为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民事为证据优势)。

最新动态

2024至2025年,数字环境中的侵权行为成为主要争点。针对网络上的名誉毁损、侮辱、深度伪造性剥削物传播、个人信息擅自利用等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急剧增加,平台经营者的共同侵权责任问题也正被积极争论。随着2024年加强对深度伪造性犯罪处罚的法案施行,在刑事责任之外,民事上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也呈增加趋势。

此外,人工智能(AI)生成物引发的权利侵害、自动驾驶汽车事故的责任主体、医疗过失的赔偿标准等新型侵权行为也正在被讨论。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扩大适用范围,以及试图认定国家及企业对气候变化、环境污染负有侵权责任的诉讼在国际上也在增加。在国内,针对全租房诈骗、电话诈骗等大规模财产犯罪被害人的救济方案,以及针对反复出现的恶意投诉、跟踪骚扰的损害赔偿判决正不断积累。

相关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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