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概述
判决(判決, judgment)是法院就诉讼案件的实体,经过当事人的辩论所作出的裁判的一种形式,在诉讼法上各种裁判形式中,属于最具代表性、最终性的结论。在民事诉讼中判断请求的认可或驳回,在刑事诉讼中判断有罪、无罪等;一旦确定,便具有约束当事人和法院的既判力。判决作为解决纠纷和保护权利的最后手段,同时也是实现法治主义的核心装置。
主要内容
裁判的种类与判决的地位
法院的裁判大体分为判决、决定、命令。判决是经过辩论对实体问题作出判断的裁判,而决定和命令主要处理诉讼程序上的附带事项或需要迅速处理的事项。判决原则上应经过口头辩论后宣告,并由法官在判决书上签名、盖章而完成效力。其特征是,与决定、命令相比,程序更为严格,约束力更强。
判决的种类
- 给付判决:命令债务人进行一定给付的判决,包括支付金钱、交付物品、履行行为等。
- 确认判决:确定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与否的判决。
- 形成判决:使法律关系新发生、变更、消灭的判决,离婚、解散、撤销判决等即属此类。
刑事判决分为有罪判决(实刑、缓刑、暂缓宣告、罚金、科料等)、无罪判决、免诉判决、公诉驳回判决、管辖违反判决。无罪判决一经确定,即产生一事不再理的效力,不得对同一案件再次处罚。
判决的成立与效力
判决因法官的宣告行为而成立,并因上诉期间的经过或上诉权的放弃、撤回等而确定。确定的判决产生如下效力。
- 既判力:对同一案件不得再次提起诉讼或争执的效力。
- 形式确定力:不能再通过通常的上诉加以争执的状态。
- 执行力: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效力。
- 形成力:创造出新的法律关系的效力。
判决书的结构
判决书一般按当事人标示、主文、请求旨意及上诉旨意、理由(事实认定与法律判断)、诉讼经过、参与法官的签名、盖章的顺序构成。主文简洁地提示判决的结论,理由部分则阐明事实关系与法理适用的依据。判决书在保障裁判正当性并成为上级审审理基础这一点上具有重要意义。
上诉与确定
不服判决的当事人可在一定期间内提起上诉。对第一审判决可提起上诉(항소),对上诉审判决可提起上告(상고),对决定、命令可提起抗告(항고)。在民事诉讼中,上诉期间原则上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2周,超过期间判决即告确定。确定的判决存在重大瑕疵时,设有再审或非常上告等例外救济程序。
判决的公开与阅览
宪法和法院组织法规定裁判以公开为原则。任何人都可以旁听判决的宣告和辩论,确定的判决书可以阅览、复制。但为保护私生活或国家安全,例外地允许不公开;近来为保护个人信息,匿名处理和去实名化的做法正在扩大。
最新动向
2024~2025年,司法领域的数字化转型正在加速。随着电子诉讼系统的高度化,判决书送达和阅览在线处理的比重增加,利用人工智能的判决辅助、判例检索工具也被讨论引入。在涉及生成式AI的著作权、名誉毁损、个人信息案件中,新的法理判断接连出现,大法院全员合议庭的判断引发社会反响的案例也在增加。此外,通过判决文书数据的开放和去实名化处理的扩大,兼顾国民知情权与私生活保护的趋势持续。对国民参与审判和陪审制度的关注也重新受到审视,为提高判决的透明性和信任度的制度改善讨论十分活跃。
相关主题
- [[裁判]]
- [[法院]]
- [[既判力]]
- [[上诉]]
- [[大韩民国司法部]]
- [[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