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
概述
工伤(产业灾害,산업재해)是指劳动者因业务上的原因而遭受负伤、疾病、残疾或死亡的灾害。为对其加以补偿并支持康复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是产业灾害补偿保险(工伤保险),依据《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运营。自1964年实施以来,它既是韩国劳动社会保险的起点,也一直作为产业安全保健体系的核心支柱发挥作用。
主要内容
概念及法律性质
- 业务灾害:指业务与灾害之间被认定具有相当因果关系的情形。
- 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是国家代替《劳动基准法》上用人单位的灾害补偿责任而实施的强制加入型社会保险,由勤劳福祉公团作为运营主体。
- 适用无过失责任、定额补偿原则、劳动者保护优先的解释原则。
- 雇主负有加入及缴纳保险费义务;即使在未加入的工作场所,劳动者也可获得补偿,由公团向雇主征收费用。
历史
- 1964年《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施行,最初适用于矿业、制造业等部分行业
- 2000年代适用范围扩大,2018年全面适用于全行业1人以上工作场所
- 2007年及2019年《产业安全保健法》全面修订,强化承包雇主责任
适用对象
- 《劳动基准法》上的劳动者(包括外国人)
- 特殊形态劳动从业者(保险设计师、贷款募集人、快递员、学习辅导教师、挂靠车主等)
- 艺术人(2021年)、劳务提供者·平台从业者(2023年)逐阶段扩大
- 中小企业雇主等特例加入
业务灾害认定标准
- 执行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按照通常路径和方法发生的上下班灾害(2018年引入)
- 被认定业务负担与疾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心脑血管疾病、过劳·压力性精神疾病
- 职业病:尘肺、噪声性听力损失、肌肉骨骼疾病、有害化学物质中毒等
- 情绪劳动、职场内欺凌·性骚扰等社会因素也被纳入认定范围,且呈扩大趋势
给付种类
- 疗养给付:在产业灾害补偿保险医疗机构全额支持诊疗费
- 休业给付:平均工资的70%水平(有最低工资日额的80%等下限规定)
- 伤残给付:根据伤残等级1~14级支付年金或一次性金
- 看护给付、伤病补偿年金、丧葬费、遗属给付
- 职业康复给付和康复辅助器具等康复事业
申请程序
1. 发生灾害时在产业灾害补偿保险医疗机构就诊并由雇主申报
2. 向勤劳福祉公团提交疗养给付申请书(劳动者或雇主)
3. 公团进行业务灾害认定调查,由业务上疾病判定委员会审议
4. 获批准时开始疗养·给付;未获批准时可申请再审查及提起行政诉讼
5. 雇主未在7日内申报时处以罚款,禁止隐匿工伤·报复行为
救济程序
- 对不予批准处分,可按勤劳福祉公团再审查请求 → 产业灾害补偿保险再审查委员会审查 → 行政诉讼的顺序进行争讼。
- 产业安全保健委员会、尘肺审议会等审议机构并行运作。
主要争点
- 隐匿工伤与报复:雇主阻止申请或给予不利待遇的行为
- 与《重大灾害处罚法》的关系,死亡·重伤事故处理
- 情绪劳动·精神疾病认定扩大,平台从业者保护空白
- 产业灾害补偿保险财政:按行业差别保险费率、老龄化和长期疗养增加
最新动向
- 自2024年1月27日起,《重大灾害处罚法》扩大适用于50人以下工作场所,工伤预防·报告义务得到强化。
- 平台·特殊形态劳动从业者的产业灾害补偿保险适用范围扩大,关于收入计算标准和保险费征收方式改革的讨论持续进行。
- 职场内欺凌、情绪劳动、精神疾病相关的工伤认定案例增加,判例标准也呈放宽趋势。
- 在提高休业给付下限、扩大康复给付等强化实质保障的同时,公布工伤死亡人数·灾害率统计的义务也得到扩大。
- 勤劳福祉公团的移动端·线上申请简化等数字行政服务正在扩散。
相关主题
- [[产业安全保健法]]
- [[重大灾害处罚法]]
- [[勤劳福祉公团]]
- [[劳动基准法]]
- [[四大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