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
概述
拆除(撤去)统称人为解体或消除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物理工程及其所伴随的行政程序。它并非单纯的破坏行为,而是交织着《建筑法》《建筑物管理法》《城市整顿法》《行政代执行法》等多部法令,以及所有人、承租人、行政机关、施工方之间补偿与协商的复合过程。近来以产业现场为中心,相较于“拆除”,人们更倾向于使用“解构(demolition/deconstruction)”一词,随着重建、再开发需求增加和安全、环境规制强化,其重要性日益增大。
主要内容
定义与范围
- 自愿拆除:所有人自行解体老旧、不良建筑物的情况,程序相对简单。
- 强制拆除:对违法建筑物或整顿区域内未同意的建筑物,由行政机关以行政代执行方式执行的情况。
- 部分拆除:在扩建、改造、结构加固过程中仅解体部分结构的方式。
- 解构工程:依据设计文件有计划地解体整个结构的专业工程领域,拥有单独的产业分类与资格、监理体系。
法律依据与程序
建筑物的拆除属于《建筑法》上的申报对象,依据2019年制定、2020年施行的《建筑物管理法》,一定规模以上的解构工程必须编制并提交解构计划书,并指定解构工程监理人。违反时将处以处罚,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方、监理人、发包方的责任将成为问题。
一般程序如下。
1. 编制解构计划书及申报、许可
2. 石棉调查(《石棉安全管理法》)及确认是否含有
3. 指定解构工程监理人,开工申报
4. 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及对周边设施进行事前调查
5. 解构作业,建筑废弃物分类、排放(《关于促进建筑废弃物再利用的法律》)
6. 完工申报及建筑台账注销、灭失登记
行政代执行与补偿
当义务人不履行行政义务时,由行政机关代为执行并征收费用的行政代执行是强制拆除的代表性手段。另一方面,依据《城市及居住环境整顿法》的整顿事业中,损失补偿、迁移对策、搬迁费、营业损失补偿等将成为问题,需经过鉴定评估与协商、征收程序。围绕补偿水平与程序正当性的矛盾经常成为社会争议焦点。
安全与环境
解构现场存在石棉飞散、粉尘、噪声与振动、相邻结构坍塌、坠落等风险。石棉为1级致癌物,要求采用湿式工法及密闭、防飞散措施。排出的混凝土、废木材、金属等建筑废弃物必须分类排放并义务再利用为再生骨料,从碳中和的角度看,旨在提高解构后回收率的政策正在扩大。
工法与产业结构
代表性工法包括利用挖掘机和液压破碎锤的压碎、金刚石绳锯切割、大型结构的爆破拆除等。解构专业企业、重型设备租赁、废弃物运输与处理、监理与安全诊断等领域相结合,形成一个市场,城市中心高层建筑与成套设备的解构被归类为高难度技术领域。
最新动向(2024-2025)
- 第一期新城市整顿正式启动:盆唐、一山、坪村、中洞、山本等老旧计划城市的重建逐渐具体化,预计将产生大规模解构需求。
- 解构产业制度化讨论:为强化解构工程的专业性与安全,关于另行制定法律及产业振兴的讨论持续进行。
- 规制强化:《建筑物管理法》施行后,解构计划书、监理义务逐步落实,石棉调查与安全管理标准趋于强化。
- 技术引入:基于无人机、BIM、传感器的监测以及解构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的引入不断扩大,同时追求安全与效率。
- 循环经济:扩大再生骨料强制使用与废弃物减量政策,从解构工序设计阶段即加以反映。
- 安全问题:在地下开挖、结构坍塌事故之后,解构与整顿现场整体的安全标准与监督得到强化。
相关主题
- [[再开发]]
- [[重建]]
- [[行政代执行]]
- [[石棉]]
- [[建筑废弃物]]
- [[城市整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