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税

居民税是地方自治团体向居民征收的代表性地方税,由均衡份额和财产份额组成,是地方财政的核心财源。

居民税

概述

居民税是地方自治团体对其管辖区域内的居民(个人或法人)征收的地方税。它是作为地方财政基础的一般税,不限定特定用途,用于满足地方自治团体的一般财政需求。居民税大致分为均衡份额和财产份额,过去还有从业者份额。随着2020年《地方税法》修订废除了从业者份额,目前实行均衡份额和财产份额的体系。

主要内容

1. 法律依据与性质

居民税规定于《地方税法》第六章(居民税),各地方自治团体通过条例具体确定税率和征收条件。包括居民税在内的地方税由地方自治团体负责人征收,征收的税款用于该地方自治团体的福利、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各个领域。居民税是一般税之一,特点是不指定特定用途,作为地方自治团体的普通财源使用。

2. 居民税的种类与课税对象

  • 均衡份额:对个人和法人同等征收的基本居民税。对个人,每年向户主征收固定金额(由各地方自治团体条例规定,通常为10,000韩元至20,000韩元)。对法人,根据资本金和从业人数按阶梯征收更高的税额。均衡份额是居民税最基础的形式,意味着所有居民都至少负担最低限度的税款。
  • 财产份额:向拥有房屋、建筑物、船舶等一定规模以上财产的人征收。课税标准为财产的市价标准额,各地方自治团体税率不同。财产份额也具有富裕居民缴纳更多税款的累进性质。
  • (参考)从业者份额:过去是根据营业场所从业人数向法人征收的税种,但2020年《地方税法》修订后废除,企业的税收负担有所减轻。

3. 课税标准与税率

  • 均衡份额(个人):由地方自治团体条例规定,大部分地区为1万韩元以上、2万韩元以下。
  • 均衡份额(法人):根据资本金规模和从业人数分为四个等级,例如资本金1亿韩元以下且从业人数5人以下时,每年50,000韩元;资本金越高、从业人数越多,最高可征收至500,000韩元。
  • 财产份额:对房屋、建筑物等财产的市价标准额适用0.1%~0.3%的税率。具体税率由地方自治团体条例规定,市价标准额在5,000万韩元以下时可享受扣除。

4. 申报与缴纳程序

  • 均衡份额:每年8月发出纳税通知书,纳税人须在次月即9月底前缴纳。地方税采用地方自治团体直接书面通知的方式,近年引入了电子通知和便捷支付服务,便利性大大提高。
  • 财产份额:财产所有人于每年7月和10月缴纳所通知的税款。建筑物等财产以每年6月1日现所有者为基准征收。

5. 免税与减税制度

居民税对部分阶层提供免税或减税优惠。例如,基础生活保障受助者、国家有功人员、残疾人等可免征均衡份额;对于营业用财产,在一定条件下可减轻财产份额。此外,有些地方自治团体还根据特别政策运营减税条例。

最新动向

从2024年开始,政府和地方自治团体正在推进提高居民税制度效率和公平性的改革。部分地方自治团体为活跃地区经济,正在试点下调居民税均衡份额或适用弹性税率。此外,利用数字平台的纳税便利服务正在加强,包括扩大电子通知和自动缴纳、通过政府24应用程序便捷纳税等。2025年,关于将财产份额课税标准从市价标准额转为以公示价格为基础的方案正在讨论中,预计房屋持有者的税负将发生变化。除此之外,对人口减少地区的特别税收支持方案也在研究中,居民税作为应对地方消失的手段也受到关注。

相关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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