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计费
概述
最低生计费(Minimum Cost of Living)是对一个家庭维持健康且具文化性的最低限度生活所需的货币支出规模进行统计推算所得出的金额。自2000年《国民基础生活保障法》施行以来,它曾被用作韩国贫困政策的核心基准线,但随着绝对贫困概念的局限以及给付水平长期停滞的问题不断累积,自2015年起转换为以"基准中位收入"为中心的体系。如今,它作为历史性概念,同时也是最低工资、生活工资、相对贫困线讨论的出发点,依然受到重视。
主要内容
概念与定义
最低生计费是将"过上有尊严生活的权利"(宪法第34条)具体化的金额,收入低于此标准的家庭被界定为绝对贫困阶层。也就是说,即便收入为零,也至少应保障这一水平,它是社会保障的下限线;其特点在于并非单纯的生存费用,而是涵盖医疗、教育、居住、文化等社会性需求。学界将其视为"绝对贫困线",与以收入分布中间值为基准的"相对贫困线"相区分。
测算方式
以韩国保健社会研究院为中心每年进行推算,并行采用两种方式。
- 全数量方式(Market Basket):确定食品、居住、医疗、教育等必需项目的最低消费量,再乘以市场价格加以合计,从而直接计算绝对最低线。
- 半数量方式(按阶层支出费):参照收入水平相近家庭的实际消费支出结构,推算最低水平家庭的支出额。
最终的最低生计费通过比较、校正两种结果加以确定,并每年反映物价上涨率进行调整。以四口之家为基准,2000年约为93万韩元,2010年约为137万韩元,2014年约为163万韩元。
历史沿革
- 1999年制定《国民基础生活保障法》,2000年10月施行,生活保护制度由此转换为基础保障制度。
- 2000年至2014年间,最低生计费被直接用作生计、医疗、居住、教育给付的选定标准及给付标准。
- 2014年12月修法后,自2015年起引入以"基准中位收入"为基础的体系,最低生计费被排除在官方基准线之外。
与相关制度的关系
基础生活保障给付按基准中位收入的一定比例(生计给付为32%等)计算,次上位阶层、紧急福利、能源券、自立事业等均以此线为基准筛选对象。此外,劳动界主张应将最低工资与最低生计费直接挂钩,这是每年最低工资审议的核心争点;地方政府通过条例引入的生活工资,也是对最低生计费概念的扩展。
主要争议
由于其属于绝对标准,尽管经济实现增长,贫困线却被固定在较低水平,因此有人提出其"掩盖了不平等"的批评。反过来说,若转为相对标准,则给付对象将急剧增加、财政负担加大,这一反驳意见同样存在。此外,按家庭规模适用均等化指数、居住费的反映方式、资产标准(收入认定额)的测算问题等也复杂地交织在一起。
最新动向
2015年以后,基准中位收入每年上调4%~7%,实际上正在替代最低生计费的作用。2025年基准中位收入以四口之家为基准约为609万韩元,生计给付选定标准为其32%水平,约达195万韩元。2026年基准中位收入也决定上调6%左右,给付扩大的基调得以延续。
在制度走向上,①将相对于基准中位收入的相对贫困线(中位收入的50%~65%)予以法制化的讨论、②为消除未受给付贫困阶层(盲区)而放宽扶养义务人标准、③为应对青年及单人家庭增加而按家庭规模细化基准线,已成为主要课题。此外,随着单人家庭激增与高龄化,"最低生活保障"的单位正趋向于个人,要求另行反映照护、居住、能源成本的声音也日益高涨。在最低工资已达到超过最低生计费水平的当下,争论的焦点呈现出从"保障生存"向"消除相对剥夺"转移的态势。
相关主题
- [[国民基础生活保障制度]]
- [[基准中位收入]]
- [[最低工资]]
- [[相对贫困率]]
- [[生活工资]]
- [[次上位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