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成为核武力法发动条件
概述
朝鲜于2022年9月在最高人民会议上通过的《核武力政策法》将核武器使用的条件与程序法制化,与以往的政治性宣言不同,它以法令形式明文规定了核使用条件,因而受到国际社会关注。该法虽将核武力规定为“最后手段”,但同时也包含在察觉领导层或国家战略资产受到威胁时可先发制人使用的条款,从而引发了特定情况可能成为“发动条件”的争论。本文档梳理该法的主要条款及其解释,以及它对朝鲜半岛安全环境所蕴含的意义。
主要内容
制定背景
朝鲜于2013年通过“核武力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并行路线”,对内对外正式确立了拥核地位,此后经2017年洲际弹道导弹(ICBM)试射与第六次核试验,不断提升核能力。2018年以后美朝谈判陷入僵局,朝鲜试图将核武力的地位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其成果便是2022年9月8日通过的核武力政策法。
核使用条件(发动条件)
法条明示的代表性条件如下。
- 对国家领导层与核指挥控制体系的攻击临近或已经实施时
- 对国家重要战略对象实施大规模攻击的企图出现时
- 动用核武器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WMD)的攻击已经实施或临近时
- 发生威胁国家存立与人民生存的紧急状态时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明文规定“核武器使用条件一旦形成即自动、立即实施核打击”的条款,这被解释为具有“自动发动(dead hand)”性质的条款——即当指挥部遭受打击、正常命令体系无法运作时,可依据事前委任的权限发动核武力。
先发使用条款与解释争议
该法虽将核武力的使用目的规定为“遏制侵略”,但同时又设置了例外:当判断对方企图实施核或WMD攻击时,可先发制人使用。这引发了这实际上是否等于允许“先发制人核使用”的争议。韩国与美国评价该条款并非威慑的语言,而是攻击性威胁的语言;相反,一些研究者则认为该法条更接近于维持威慑力的政治信息。
可能构成发动条件的情况
实际上可被解释为发动条件的情景包括:① 可能被视为领导层斩首行动等的精确打击;② 韩美联合大规模军事演习被判断为入侵准备的情况;③ 对核与导弹设施的先行打击;④ 体制内部急剧崩溃的征兆等。不过,判断何种情况属于“紧迫威胁”的标准由朝鲜当局垄断,因此条件是否发动实际上取决于政治判断。
国际法与实践层面的争点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禁止朝鲜的核开发,而核武力政策法与这些国际规范正面冲突。此外,法中明示的“自动发动”条款提高了指挥控制失败的可能性,从而加大误判风险,引发忧虑。
最新动向
进入2024~2025年,朝鲜反复发出以核武力政策法为依据的对外信息,并持续营造将韩美日安全合作强化界定为“核使用条件已满足状况”的话语。尤其是与俄罗斯军事合作的扩大可能动摇针对朝鲜核与导弹项目的国际施压结构,这一分析被提出。韩国与美国通过强化延伸威慑(核保护伞)与运作核磋商小组(NCG)来巩固应对基调,而条件本身的模糊性对威慑与危机稳定性两面均产生影响这一评价正在扩散。另一方面,也有观点同时存在,即强调该法条与其说是实际可能发动,不如说更具谈判筹码性质。
相关主题
- [[朝鲜核问题]]
- [[核武力政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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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美核磋商小组]]
-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对朝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