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基金

美国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因收购并出售外换银行,以及针对韩国政府提起的ISDS仲裁而闻名。

龙星基金

概览

龙星基金(Lone Star Funds)是1995年由约翰·格雷登(John P. Grayken)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创立的私募股权(PE)基金管理公司。其主业是以低价收购不良债权(NPL)以及被低估的企业和房地产,经过重组与经营正常化后再转手出售,即所谓“困境(distressed)投资”。据称,截至2020年代,其管理资产规模(AUM)超过800亿美元。在韩国,龙星基金于2003年收购外换银行,2012年将其出售给韩亚金融控股,被评价为获取了约4万亿韩元规模的差价;此后延续十余年的投资者-国家争端(ISDS)仲裁也使其广为人知。

主要内容

设立与投资战略

龙星基金在创立初期凭借美国国内储蓄贷款机构(S&L)不良资产和日本不良债权市场的业绩迅速成长。此后,龙星基金依次设立了龙星基金I至IX,并同时运营房地产专业基金(龙星房地产基金)以及欧洲、亚洲地区的盲池基金(blind fund)。投资方式包括:▲收购金融机构持有的不良债权组合;▲收购陷入经营困境企业的股份后实施重组;▲对担保房地产进行开发与出售等;养老金、主权财富基金、大学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作为主要出资人(LP)参与。由于封闭式基金结构以3至5年内回收(退出)为目标,因此其特点在于更看重资产价值的重估与分红、出售差价,而非投资对象企业的长期成长。

进军韩国与收购外换银行

1997至1998年外汇危机后,韩国政府与金融机构需要处理大规模不良债权,龙星基金于2000年代初进入韩国不良债权市场。2003年,龙星基金以约1.3万亿韩元收购外换银行51%的股份,成为首家成为韩国银行最大股东的外国私募基金。收购后,龙星基金实施大规模裁员、缩减网点、强化风险管理等重组措施,既被评价为大幅改善了外换银行的盈利能力,也被批评为只顾短期差价的“捞一把就走”。2006年,龙星基金通过与外换信用卡合并,完成了系列公司的整理。

出售过程与争议

2007年,龙星基金与汇丰银行(HSBC)签署了出售外换银行股份的合同,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导致交易告吹,出售长期拖延。2010年韩亚金融控股表明收购意向,2012年以约3.9万亿韩元出售51.02%的股份,完成了退出。在此过程中,出售差价的性质、对外换银行出售相关征税的适当性、金融当局是否拖延审批等成为争论焦点,国会听证会、检方调查及各种诉讼接连不断,最终扩大为政治与社会性争议。龙星基金的投资回收方式此后在韩国常被引为讨论私募基金监管与外国人投资审查制度的主要案例。

ISDS仲裁

2012年,龙星基金主张韩国政府在外换银行出售过程中不当介入并致其投资受损,依据韩-比利时投资保护协定向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申请仲裁。请求金额约46亿美元。2022年8月,仲裁庭认定韩国政府存在部分违法性,裁定支付约2.165亿美元(约合2800亿韩元)的赔偿及利息,但2023年撤销委员会撤销该裁决,案件事实上以韩国政府胜诉告终。此案在韩国成为围绕ISDS制度风险与投资者保护范围的代表性先例。

最新动向

2023年ICSID撤销决定后,龙星基金在韩国市场未进行新投资,集中于整理既有资产;韩国国内则持续出现应整顿外国人投资监察专员(ombudsman)制度与ISDS应对体系的讨论。在全球层面,2022年以后利率骤升与商业地产低迷导致困境房地产基金收益率放缓,龙星基金也被观察到缩减新基金募集规模、将重心放在投资回收与向投资者返还资金上的动向。同时,私募基金行业整体对不良债权与特殊情形(special situations)投资的关注再度升温,龙星基金今后在亚洲及韩国相关动向备受关注。

相关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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