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交涉

工会与雇主之间就工资、劳动条件等进行集体交涉的制度,是劳动三权的核心。

团体交涉

概述

团体交涉(단체교섭,collective bargaining)是指工会与雇主(或雇主团体)就劳动条件的决定及其他劳动关系相关事项进行集体交涉的行为。这是宪法保障的劳动三权(团结权、团体交涉权、团体行动权)之一,是劳资之间形成自治秩序的核心手段。通过团体交涉签订的团体协议具有替代劳动合同的效力,有助于劳资关系的稳定和劳动条件的改善。

主要内容

1. 团体交涉的主体与对象

团体交涉的主体是工会(劳动者方)与雇主或雇主团体(雇主方)。交涉对象涵盖工资、劳动时间、休息日·休假、福利待遇、惩戒·解雇标准、人事调动、工作环境、安全卫生、就业稳定等劳动条件及劳动关系整体事项。法院和劳动委员会将雇主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怠慢交涉的行为规定为不当劳动行为。

2. 团体交涉的类型

  • 工资交涉:讨论基本工资上调率、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工资体系整体。
  • 劳动条件交涉:涉及每周52小时工作制、弹性工作制、轮班制、休假制度等。
  • 就业稳定交涉:涉及结构调整、裁员、就业继承、转岗配置等。
  • 福利待遇交涉:涉及住房资金、学费、医疗支援、退休年金等。
  • 产业安全交涉:涉及消除危险因素、发放防护用品、健康检查等。

3. 团体交涉的程序

1. 交涉要求:工会提出交涉要求时,雇主应立即响应。

2. 交涉窗口单一化:在复数工会的工作场所,决定交涉代表工会(自主单一化或组成共同交涉代表)。

3. 正式交涉:就争议点进行讨论、交换意见、提出替代方案。

4. 暂定协议:将交涉结果文件化,进行会员赞成反对投票。

5. 签订团体协议:投票通过后签字盖章,产生效力。

6. 履行与纠纷:履行过程中如出现解释上的争议,由劳动委员会调解·仲裁。

4. 团体交涉的原则

  • 诚实交涉义务:雇主应诚实地参与交涉,禁止拖延·回避。
  • 保密义务:禁止泄露交涉过程中获知的对方经营秘密。
  • 和平义务:在团体协议有效期内克制争议行为(和平条款)。
  • 交涉范围的自主性:在不违反法令的前提下,劳资双方可自由设定议题。

5. 团体交涉的效果

团体协议不仅对当事人有效,还对全体会员产生效力,雇主必须对所有劳动者适用相同条件(一般约束力)。此外,违反团体协议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部分适用团体协议规定的标准(补充效力)。

最新动向

2024~2025年韩国的团体交涉正经历以下变化:

  • 数字化转型与交涉议题扩大:AI·自动化引入带来的就业影响、远程办公·混合办公制、数字劳动监控问题成为新的交涉议题。
  • 平台劳动者交涉权:外卖·代驾等平台从业者工会组建扩大,要求承认团体交涉权的呼声增加。雇佣劳动部于2024年制定了平台从业者交涉指南。
  • 超企业交涉活跃化:产业别·地区别交涉(例如金属工会、保健医疗工会)扩大,重心从个别企业交涉转向超企业交涉。
  • ESG与交涉:应对气候变化、碳中和转型成为交涉议题。为公正转型(just transition)而进行的劳资协商案例增加。
  • 法律·制度变化:2024年劳动组合法修订简化了交涉窗口单一化程序,加强了对不当劳动行为的救济。自2025年起,30人以下工作场所也扩大适用重大灾害处罚法,安全卫生交涉义务化。
  • 争议行为与交涉联动:工资交涉破裂时,罢工·怠工等争议行为频繁发生。2024年下半年全国金属工会工资交涉中发生了史上最长罢工。

相关主题

  • [[劳动组合]]
  • [[团体协议]]
  • [[不当劳动行为]]
  • [[劳动三权]]
  • [[争议行为]]
  • [[劳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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