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老龄年金

向65岁以上老年人中收入处于下游70%的群体每月发放年金的韩国代表性老年收入保障制度,2008年引入后于2014年改编为基础年金。

基础老龄年金

概述

基础老龄年金(기초노령연금)是为应对高龄化和老年人贫困问题而于2008年引入的国家层面的老年收入保障制度。与国民年金不同,无需另行参保或缴纳保险费,向年满65岁以上且收入认定额低于一定标准的老年人每月支付现金。2014年7月《基础年金法》施行后制度被改编,名称和给付结构随之改变,目前“基础年金”为正式名称,但初期制度的名称“基础老龄年金”也仍被广泛使用。

主要内容

引入背景

进入2000年代后,韩国创下了OECD国家中最高水平的老年人贫困率,国民年金制度尚未成熟,老年收入盲区广泛存在。因此2007年4月制定《基础老龄年金法》,2008年1月起施行,起初以70岁以上为对象,后逐步扩大到65岁以上。此后2012年大选中基础年金扩大作为主要竞选承诺被提出,2014年7月全面改编为《基础年金法》。

法律依据与运营体系

制度的依据法律为《基础年金法》,由保健福祉部(보건복지부)总管,国民年金公团(국민연금공단)受托运营。申请和调查实务由地方政府负责。基础年金领取权禁止扣押、转让,且不予课税;为防止具备领取资格的人因未申请而遭受损失,还运行申请通知程序。

领取对象与选定标准

年满65岁以上且收入认定额低于选定标准额者成为对象,这相当于收入下游约70%的水平。收入认定额由劳动、事业、财产、金融收入等合计而成的收入评估额,加上将财产换算为收入的金额计算得出。选定标准额每年反映物价和收入水平上调,2024年基准单人户约213万韩元、夫妻户约340.8万韩元,2025年提高到单人户约228万韩元、夫妻户约364.8万韩元。公务员年金、私立学校教职员年金等职域年金领取者及其配偶等原则上排除在对象之外。

给付水平与减额结构

支付额以基准年金额为基础,根据国民年金加入期间和收入水平增加或减少附加年金额。夫妻双方均为领取者时,各自领取减额20%的金额。此外,当国民年金领取额超过基准年金额150%时,超出部分按比例最多削减基础年金一半的“联动减额”制度一直适用。基准年金额每年反映物价上涨率上调,2024年月最高约33万4810韩元,2025年调整为约34万2510韩元水平。

财政分担

所需财政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担,原则上国家负担80%,地方政府负担20%。随着领取者人数接近700万,年度财政需求超过20万亿韩元,在老年人福利预算中占据最大比重。

最新动向

2024年12月韩国进入65岁以上人口比例超过20%的超高龄社会,基础年金的作用和可持续性讨论更加活跃。2025年基准年金额和选定标准额同时上调,领取者的实际给付小幅增加,但也有批评指出老年人贫困率改善效果未达预期。政策讨论的核心是分阶段废除将国民年金与基础年金联动削减给付的联动减额制度,政府和国会正就废除时点和减轻财政负担的方案进行讨论。此外,围绕是将基础年金作为老年收入保障的普遍基础,还是强化以国民年金为中心的多层体系,代际公平性争论,以及高龄化带来的财政负担增加和代际负担转嫁问题正成为主要争点。领取率和给付水平的国际比较、与扶养义务人标准的关系整理、地方政府财政分担率调整等也被提及为今后的改编课题。

相关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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